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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北斗系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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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1 15: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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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第九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组在哈尔滨召开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内容重点向北斗行业用户与企业征求意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军民融合政策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杨君琳对征求意见稿作了简要说明。来自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信办、国家法制工作部门,交通、公安、林业、民航等行业单位以及北斗星通等多家北斗企业的专家近5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与会专家针对征求意见稿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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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斗系统总设计师、卫星导航条例起草工作组组长杨长风认为,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重大领域,这一立法是为北斗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因此,《条例》的制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指出,对卫星导航系统越重视,越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以保障其健康发展。无论是以卫星导航为基础提供的位置服务,还是在信息技术融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最终都需要靠法律来规范和解决。
  卫星导航条例起草工作组特邀顾问、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局长王黎红认为,北斗系统从1994年正式开始立项启动,至今已整整24年。24年间,北斗从无到有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迄今为止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规。这与北斗已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不匹配、不相称。不管是从国家战略的层面,还是从国家法规体系建设的层面,都应该有北斗相关法规的一席之地。因此,须尽快填补这方面的立法空白,使北斗各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条例》的制定不仅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是北斗走出去的必然要求,更是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抓紧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国家有关部门意见,尽快推动条例出台。

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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